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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日拍卖会公告(1)(因执行原因停止拍卖)
  发布时间:2011-05-18 15:13:13 打印 字号: | |
  受本院委托,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1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楼第四审判庭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位于北海市鸿源生态新城F幢一单元101、201号商品房,建筑面积319?,参考价107万元人民币。

  以上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自公告之日起展示标的接受咨询,如对上述拍卖标的享有担保物权、优先购买权或者其他优先权的第三人,必须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执行法院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登记,并持相关证明于报名日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室报名,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三天内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汇入执行法院账户(保证金缴纳账户: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行广东南路分理处;账号:886005333808094001),并凭收款人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71-2100809 , 13978872226(唐先生),3963199

  法院监督电话:0779-2052379

                   

                                   2011年5月16日

注:因执行原因,该标的物停止拍卖。2011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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